1946年春天,为裁决日本战犯而举行「东京审判」,十一个战胜国的法官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点是,随着纽伦(lún )堡审判而诞生的「战争(zhēng )罪」。在此之前在《国际(jì )法》上认为合法的「战争」这一行为(wéi ),第一次被认定为(wéi )犯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(zhǐ )导者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罪」这一说(shuō )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后法而不予承认。而在法庭上,各法官们的(de )意见也对立起来。最初想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长期化、混沌化的样子。法庭背后的攻防中,驻留日本的法官们的私人活动、周围人的意见(jiàn )卷入其中。1948年秋,长达两年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法官最终做出了判决。在决(jué )定被告生与死的瞬间,人类最根源的问题「人类是否(fǒu )可以裁决战争」也得(dé )出了一(yī )个最终(zhōng )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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